时间:2012-12-31 来源:江汉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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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江汉大学2013年艺术类(美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江汉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下列规则录取:
1、美术、设计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4比例折算成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其中:湖北省考生实行自主招生,由学校自主确定专业合格标准,自主确定文化录取分数线。并安排在提前批艺术本科(一)录取。
3、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不含湖北省美术、设计类专业)并已与我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的考生优先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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