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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12-31 来源:重庆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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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艺术学院2013年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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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获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省级统考要求的则需达到规定要求),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综合成绩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100×40%);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二)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前未作分省来源计划。获得我校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省级统考要求的则需达到规定要求),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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