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12-29 来源:天津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天津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天津科技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3.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算法: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1.5×50%

例如: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398分,高考文化成绩为386分。经计算其综合分为:

386×50%+398×1.5×50%=491.5分。

4.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40名以内(含第40名),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在该省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5.湖南省考生不须参加校考专业测试,综合分计算方法同上,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6.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