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12-17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院2013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美术学、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艺术类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2.5×6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浙江省考生的录取规则以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择优录取。

(三)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