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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江师范学院美术高考合格分数线


时间:2013-03-20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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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专业成绩合格线,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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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江师范学院美术高考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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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合格分数线

省份/专业 美术类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吉林 147 158     249
湖南   174   舞蹈学179、舞蹈学(体育舞蹈)162  
江苏 156 168 171 舞蹈学169、舞蹈学(体育舞蹈)161 269
福建 155 171      
甘肃 156 <āTD> 176 174 154 260
山西 154 166 162 162  
广西 156 173   156  
河北 150 168   舞蹈学168、舞蹈学(体育舞蹈)162 269
山东 149 174 164 175 254
江西 154 167   舞蹈学170、舞蹈学(体育舞蹈)158 251

二.招生计划

根据各省今年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生源情况,我校将艺术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省份/专业

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数字媒体、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音乐学

音乐
表演

舞蹈学

舞蹈学(体育舞蹈)

播音与主持艺术

吉林 10 5       10
江苏 30 15 8 6 3 10
湖南   15   10 15  
甘肃 30 15 8 8   20
福建 20 15        
广西 30 15   5    
河北 30 10   6 12 20
山西 25 15 8 15    
山东 25 15 6 8   15
江西 25 15   5 8 15

三.合格证打印

我校已将合格分数线在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合格分数线知晓自己是否合格,如需要专业合格证的合格考生,4月1日后根据成绩查询栏目网页上的提示在打印系统中自行打印。

四.几点说明

1.凡我校设有专业校考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报考我校时,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文化成绩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美术类专业设在我校美术学院,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设在我校音乐学院,舞蹈(体育舞蹈)专业设在我校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在我校文学与新闻学院。

4.凡参加我校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校考合格的考生,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取得合格的专业(方向)。

5.我校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

如查询不到自己的考试成绩请拨打上方调用的招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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