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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4-02 来源:河南科技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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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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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方向)、动画、装潢艺术设计。

(1)河南省考生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 ×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2)安徽、山东、江西、山西、江苏、内蒙古六省(区)均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 ×100×0.4+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6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

使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 ×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3.书法类专业:美术学(书法方向)。

使用生源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 ×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4.服装模特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表演方向)。

河南省使用服装模特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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