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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嘉应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4-01 来源:嘉应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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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嘉应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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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面向广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以及其他省份的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舞蹈学专业必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均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面向广东省以外其他省份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音乐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本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我校将按百分制分别折算其文化分和专业分,再按一定比例合成该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最后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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