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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昌吉学院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28 来源:昌吉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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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昌吉学院艺术类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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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及录取:

1、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音乐类考生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2、考生只有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各相关专业志愿(使用联考成绩录取专业除外)。

3、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后,我院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公布的《昌吉学院招生章程》)。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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