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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14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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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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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同时取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

2、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后,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按64合成综合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

3、优先录取各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本省剩余计划补录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7月份组织的专业复查(即三试),复查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录取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及参加我校校考报名表上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安排学习专业,专业志愿默认服从调剂。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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