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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农学院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14 来源:北京农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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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农学院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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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 从已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文化课成绩与政策性加分)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我校不预留第二志愿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 考生若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5. 我校艺术类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实行网上录取,计划内招生。学校从未没有委托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组织招生,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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