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10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上海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

(三)、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30%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2、摄影专业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

×30%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