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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非浙江省)


时间:2012-02-10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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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非浙江省)

也可进入 浙江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2.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5×40%+省考专业分×7.5×30%(省考专业分以满分100分计,山东省全部使用校考成绩)。

3.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成绩公布与合格证发放

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3月底-4月初

成绩公布方式:届时我校将开通2012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系统,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zjnu.edu.cn 凭14位考生号查询,我校将以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发放专业合格证,统一寄发。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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