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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徐州师范大学美术学(书法)(师范)专业江苏省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9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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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徐州师范大学美术学(书法)(师范)专业江苏省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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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对考试合格的考生发给徐州师范大学美术学(书法)专业加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

2.学校将按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文化及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方案详见《徐州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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