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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江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6 来源:长江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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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江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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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法与注意事项:

1、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省份,持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湖北美术考生持省联考合格证报考),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承认音乐学专业合格证,湖北美术考生可持省联考合格证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和学前教育专业。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资格线,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类专业一般男生身高要求在1.65米以上,女生在1.55米以上。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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