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三明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6 来源:三明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三明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三明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我校设单独校考的省份,在文化成绩上控制线的投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在江西、湖南、河南、河北省的艺术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