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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4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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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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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全部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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