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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2-04 来源:长春工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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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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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校考测试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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