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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民族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1-31 来源:四川民族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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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民族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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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在文化、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合格线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

(2)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川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录取结果查询:通过各省考试院(招生考试中心)及我校校园网查询录取结果;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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