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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1-31 来源:重庆邮电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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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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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在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 + 高考文化考试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专业考试满分× 100 )× 60% + (高考文化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满分× 100 )× 4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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