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院校简章 > 2011年院校简章 > 正文

2011年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11-05-02 来源:山东财政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1年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山东财政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一、学院概况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是由山东财政学院、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联合举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独立学院。

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旅游胜地——山东省泰安市,北倚泉城济南,南临圣城曲阜,“山(泰山)水(泉城)圣人(孔子)”荟萃于此,文化底蕴丰厚;京沪铁路、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及104国道在此交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规划占地800亩,投资4-5亿元,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占地400亩,投资2亿元,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办公楼、教学楼等教学行政用房6万平方米,学生宿舍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达20万册。并建有功能、设施齐全的实验室、学生公寓、太阳能浴池、学生餐厅以及全塑胶标准操场等现代化教学、生活和文体设施。学校投资400多万元建成了会计计算机模拟实验室、金融计算机模拟实验室、工商管理实验室、新闻实验室、ERP沙盘实验室、国际贸易实验室、金融模拟实验室、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金融手工模拟实验室等。

学校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设有财政金融系、国际商务系、会计学系、工商管理系、信息管理系、人文艺术系和基础教学部7个教学系部,开设财政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审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新闻学、保险、统计学、艺术设计、英语、日语、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19个本科专业和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贸易实务、旅游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6个专科专业。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为根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贯彻“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办学方针,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为我国和山东区域经济的发展培养优秀财经人才。

学校在与校本部“高位嫁接,承包办学”的基础上,坚持与母体错位发展。根据“建设教学型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大胆改革,锐意创新,通过开展渗透教育工程、“两优两重一适应”及“1321”课程设计模式改革、订单式培养与就业工程以及以主题演讲和主题写作为主要内容的“一早一晚,一说一写”等特色教育教学活动,努力实践着学好一门专业,夯实两个基础(计算机、外语),发展三个特长(勤于思考、善于演讲、长于写作),塑造四项品质(厚德、明志、博学、笃行),实现五个成功(学业成功、就业成功、创业成功、事业成功、人生成功)的人才培养目标,打造东方学院特色教育教学品牌。

我院人文艺术系现有专、兼职教师36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2人。拥有丰富的图书资料和先进的教学设备,教室、画室现代化装备齐全,能充分保证学生的学习需要。

二、专业介绍

专业代码:050408

专业名称: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突出设计能力的艺术人才,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艺术鉴赏、识别和经营管理能力。既有较高的艺术品味,又熟悉社会各阶层及其各个市场的趣味和喜好,适合在装潢、出版、企业形象、媒体传播、广告设计、室内装饰、商业宣传、环境美化、文化教育、艺术鉴赏、艺术品经营等部门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经营管理等工作。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和与之相关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同时着重培养设计实践及艺术创作的能力。学习期间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专业创新的基本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扎实而系统的艺术设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艺术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

3.具有独立进行艺术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

4.了解有关政治、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对当今设计风格、走向有较全面的了解;

6.具有一定的开拓性艺术设计理念,艺术设计作品具有一定的水平。

7、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检询的基本方法。

主要课程: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素描、图案、机构形象(VI)设计、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字体设计、装潢设计、书法基础、国画基础、装饰绘画、基础摄影、艺术概论、艺术鉴赏与批评、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市场营销、文化艺术法律法规、公共关系学、艺术设计理论、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工艺实践、市场调研、写生、采风、习作、毕业创作、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三、招生计划

院系专业设置 科类 计划数 收费标准

院(系) 专业 授予学位 艺术文 40 12000元/学年

人文艺术系 艺术设计 文学学士 艺术理 10 12000元/学年

注: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则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录取原则

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投档名单,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全国普通高考高分考生;考生电子档案的体检信息中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五、报考信息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国标代码:13999

咨询电话:0538-8369666 8369888

网址:http://www.sdor.cn(点击招生)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