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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省外)


时间:2010-03-01 来源:贵州民族大学(原贵州民族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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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贵州民族大学(原贵州民族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贵州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的高校,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

经过近60年的实践和建设,学校已经发展成为涵盖文、史、法、管、理、经、工、教育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并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设有19个学院,51个普通本科专业,6个硕士点,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重点学科;建立了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有3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有9门省级精品课程;建有计算机网络中心、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教学辅助单位。

2011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面向贵州省、湖南省、河北省、江西省、江苏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安徽省、广西、内蒙古、重庆市等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代码为:10672。

一、招生专业

(一)本科

1.音乐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5900元/年 含音乐学普修、民族音乐学)

2.音乐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6200元/年 含声乐、器乐、作曲)

3.舞蹈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6200元/年)

4.美术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5900元/年 含中国画、油画、版画)

5.艺术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5900元/年 含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民间工艺美术)

6. 动画(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6000元/年)

7.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6000元/年)

8.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12000元/年)

9.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2011年开设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音乐学、音乐学(芦笙表演方向)本科专业,文理兼招,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年。

(二)高职(专科)

1. 音乐表演(高职 学制二年 文理兼招 学费4800元/年)

2. 舞蹈表演(高职 学制二年 文理兼招 学费4800元/年)

3. 空中乘务(专科 学制三年 文理兼招 学费10000元/年)

二、考试内容、体检及报考要求

(一)本 科

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2011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省外)

四、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办法

凡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见《贵州民族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省外考点及时间安排》。

七、成绩公布及专业合格证发放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jc.gznc.edu.cn)上公布,考生凭考生号或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八、文化课考试

凡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考。

九、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专业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录取原则

1. 贵州民族学院

本科:根据考生志愿,达到当地最低文化控制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高职(专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当地省区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根据考生志愿,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音乐学: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毕业待遇

贵州民族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毕业生根据国家就业政策推荐就业。

十二、其他

1. 考生差旅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2. 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绘画用具(除纸张考试卷外)一律自备。

十三、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民族学院招生办:0851-3610412(兼传真)

联系人:龙 尧 欧阳章领

网 址:http://zjc.gznc.edu.cn

E-Mail: xzxsc@mail.gznc.edu.cn

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舞蹈学院:0851-3610175 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学院美术学院:0851-3611407 3613799(传真)

贵州民族学院传媒学院:0851-3610975

贵州民族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0851-3610365

贵州民族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0851-3610275 3610276 3610303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0851-3613335

贵州民族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省外考点及时间安排

2011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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