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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女子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3 来源:山东女子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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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女子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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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山东省内考生:

1、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在本科一批录取,艺术类专科专业在专科一批录取。

2、美术类专业录取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非美术类专业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外省考生: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2011年制定的艺术类招生政策执行。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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