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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3 来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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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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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政策确定。

3、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

4、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对于我校没有设考点的省份,报考我校各专业均须参加本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对于我校设考点的省份,报考我校各专业均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

5、具体录取要求:

工业设计(动漫设计方向、产品造型设计方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外语成绩根据录取的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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