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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治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3 来源:长治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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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治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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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 按考生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参加了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在文化课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的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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