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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3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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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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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书法学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占30%、专业成绩总分占7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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