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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重庆交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3 来源:重庆交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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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重庆交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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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第五条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 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实施“平行志愿”设置的,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考生录取的专业除个别省(市、区)按照相关省级招办要求有特别规定外,其余省(市、区)均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外语”的总分,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外语”的总分)。

第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2011年在江苏省本科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挡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专业的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准。

第十条 我校2011年在北京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会考科目、成绩等级要求及录取规则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物理B,信息技术C)、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理B,信息技术C)、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物理B,信息技术C),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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