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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3 来源:鲁迅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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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鲁迅美术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全部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其它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动画(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不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或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可降5分,或外语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不设专业级差,根据成绩按报考专业课时的志愿顺序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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