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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唐山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3 来源:唐山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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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唐山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唐山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及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本科英语专业、专科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应达到115分。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3、文史、理工类专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

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学生一到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根据社会需要、个人意愿以及学习成绩选择专业。教育学类包括教育学(特殊教育方向)、小学教育2个专业。

4、考生的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的复查,均执行国家文件。

5、每生每年学费标准: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6000元,学前教育(幼儿艺术方向)专业5500元,其它本科专业及师范类专科专业35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50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院本部分为:500元、800元、1200元三档;滦州分校:500元;玉田分校:500元。

6、2011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各相关专业的特殊要求,以及各专业上课地点,以相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7、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唐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唐山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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