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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2 来源:河南科技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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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河南科技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范围内。

第十九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河南省高招政策录取(具体以河南省下发招生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动漫艺术方向)、艺术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方向)、装潢艺术设计。

(1)河南省考生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2)安徽、湖南、江西、山西、江苏、广西六省(区)均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6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

使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3、书法类专业:美术学(书法方向)。

使用生源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4、服装模特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表演方向)。

(1)河南省使用服装模特类专业统考成绩;

(2)四川省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3)福建省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录取规则

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口类录取规则

以统考成绩为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专业录取原则。

第二十三条 保送生录取办法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09]992号)及《河南科技学院2011年保送生选拔录取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英语、英语(含翻译、商务方向)两个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五条 凡因政审问题、往年被我校录取而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者,学校可予以退档。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八条 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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