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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邢台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2 来源:邢台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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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邢台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邢台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专业二志愿直至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院校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

我院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各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点个数及专业方向,在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按类招生的专业分流方案,依据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单独进行艺术测试的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下,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②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线;③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凡没有我院专业加试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考生,根据个人报考志愿,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舞蹈学和音乐学(舞蹈方向)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其它相关事宜及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录取原则确定。

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会计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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