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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2 来源: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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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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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2011年艺术设计系招生简章

录取:

1.专业分数线确定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文化分数线录取确定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控制数线。

3.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情况下,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录取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2011年艺术设计系吉林省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吉林省2011年高考美术类省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吉林省2011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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