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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1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原杭州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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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杭州师范大学(原杭州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校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2011年4月15日前发出《杭州师范大学美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2.报考我校的考生,在专业、文化都合格的前提下,按志愿以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3.录取时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70分(民办录取不受单科成绩限制)。

咨询电话: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 办公电话:0571-28865193

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动漫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录取办法:

1、凡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1年4月15日前发出《杭州师范大学美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2、浙江省、北京市考生报考我校认可当地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在专业、文化都合格的前提下,按各省美术类专业综合总分(综合总分=文化总分÷2+各省统考专业总分÷2×高考文化总分值÷100)从高到低投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在专业、文化都合格的前提下,按志愿以综合总分(综合总分=文化总分÷2+校考专业总分÷2×高考文化总分值÷100)从高到低投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录取时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不受单科成绩限制。

5、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的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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