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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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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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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专业课成绩须达到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以上(采用统考的省份必须有统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投挡线以上;录取时,艺术设计、广告学专业按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吉林省考生录取采用省招生办的统一标准(文化课*60%+专业课*100%);美术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取时,若考生总分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如果我校录取办法与考生所在省份的录取办法相矛盾,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办法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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