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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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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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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中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摄影、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考生的录取按以下原则进行: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折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艺术设计、摄影、雕塑、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在省美术类统考和学校校考合格、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工业设计专业在省美术类统考和学校校考合格,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3)以上各专业对英语成绩均有一定要求。

(4)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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