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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暨南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暨南大学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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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暨南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暨南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参照专业校考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的比例安排;专业合格证书依照考生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本专业招生计划的4︰1之内的数量来发放。

合格者由暨南大学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4月中旬后,考生可通过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及艺术学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本科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动画、美术学、导演三个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如下标准进行折算)。

动画专业: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美术学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0分。

导演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80分。

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详情请各位考生留意暨南大学本科、预科招生信息网http://lxlz.jnu.cn/zsxx/。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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