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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外)


时间:2010-03-01 来源:贵州民族大学(原贵州民族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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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外)

也可进入 贵州民族大学(原贵州民族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贵州民族学院

本科:根据考生志愿,达到当地最低文化控制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舞蹈学、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高职(专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当地省区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根据考生志愿,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音乐学: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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