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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内)


时间:2010-03-01 来源:贵州民族大学(原贵州民族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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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内)

也可进入 贵州民族大学(原贵州民族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贵州民族学院

本科:

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少数民族预科班: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高考英语成绩最低分要求为60分。

高职(专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当地省区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美术学(书法方向):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音乐学、音乐学(芦笙表演方向):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参加贵州民族学院音乐学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参加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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