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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陕西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陕西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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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陕西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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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我校认可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有:陕西(美术类)、内蒙古(美术类)、四川、浙江、重庆,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非陕西省生源:除录取原则1中所列省份之外,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并符合户籍所属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陕西省生源(按照陕招办【2010】1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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