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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北民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西北民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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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北民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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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有我校专业课成绩(注:甘肃籍舞蹈考生只需参加在我校举行的甘肃省舞蹈统考,录取时使用甘肃省舞蹈统考成绩)。

3.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我校专业课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4.表演专业(舞蹈方向)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舞蹈学专业可招收有一定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无身高限制。

5.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6.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每个专业的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总数的30%。

7.新生入学后,学校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外,还要进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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