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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孝感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原孝感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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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孝感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湖北工程学院(原孝感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该专业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证。

2、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经考生所在省市区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者可参与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

①音乐学、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美术学、艺术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②舞蹈学专业在取得专业合格证、文化分达到省定本科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工业设计、广告学(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音乐学(小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在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专业考试成绩位于我校在各考点考生的前三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本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优先录取。

4、对有专业兼报的考生,录取时先以考生实际填报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只有当第二志愿专业生源不足时,才可参与第二志愿专业录取。

5、当某一专业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可调剂录取有我校同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6、录取时,单科成绩不限。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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