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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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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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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将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各50%的权重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考成绩×50%+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总分/专业考试总分)×50%

3、英语成绩要求在60分(150分制)或达到该科目总分的40%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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