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0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0年延边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延边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0年延边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延边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非师范)音乐理论方向:专业测试成绩50%+文化课高考成绩50%

4、其它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50%比例投档,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吉林省统一录取原则。

6、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参考后续学校志愿录取。

7、吉林省、黑龙江、辽宁省的朝鲜族考生招生比例为总计划数的50%(不低于40%),录取时按朝、非朝比例排序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