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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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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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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北京生源考生:我校属于高会统招方式,会考选科为历史、政治、信息技术,历史及政治的等级要求为B、信息技术的等级要求为C。在考生达到以上等级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影视动画专业参加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电视节目制作专业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北京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政策照顾加分、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顺序优先录取考生。

其它省生源考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参加省级统考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政策照顾加分、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顺序优先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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