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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黑龙江省)


时间:2010-03-01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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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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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的15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全部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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