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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09-03-04 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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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1995年6月由原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原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合并组建的广东省涉外型重点大学。原广州外国语学院成立于1965年,是原国家教委(现教育部)直接管理的3所外语院校之一。原广州对外贸易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原国家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直接管理的4所外贸院校之一。

学校目前设有19个教学单位,1个独立学院(南国商学院),53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7大学科门类。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恢复研究生制度后较早获得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名牌专业;有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普通高校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3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有2种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学校践行“明德尚行,学贯中西”的校训,着力推进外语与专业的融合,培养一专多能,“双高”(思想素质高、专业水平高)、“两强”(跨文化交际能力强、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能直接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国际通用型人才。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充分肯定,2003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批次均为第一批。学校所设置的专业切合社会的需求,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就业率在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目前共有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艺术管理)、舞蹈学和艺术设计5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分属新闻与传播学院和艺术学院。

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目前该院现有专职教师2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人,此外,还有多人正在英国和香港等地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超过40%的教师在英、美、澳等国家有过留学、教学、工作等经历,对国外新闻传播教育有较好的了解与研究,并与国外同行保持着经常性联系,教学科研有着较开阔的国际视野。学院各专业依托学校雄厚的外语教研优势,培养专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近3年来一次性就业率均达100%。

音乐表演、音乐学(艺术管理)、舞蹈学和艺术设计等4个专业设在艺术学院。学院拥有建筑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的艺术大楼,教学设施齐备。设有专用钢琴室、舞蹈排演厅、小型音乐戏剧厅;专业画室、数码艺术实验室、专业摄影室等。拥有一支由专、兼职教授及骨干教师30多人组成的师资队伍,他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颇有建树,多人获过国内外艺术大展、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奖励。

2009年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和艺术设计三个专业。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和音乐表演2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并获得合格证(如生源省组织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并合格);报考美术类的艺术设计专业(我校该专业暂不举行校考)的考生直接参加各省术科联考,条件符合即可。

一、招生专业简介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学、中英文语言文学、播音主持学等多学科知识能力,具有鲜明的英语优势和扎实的专业水平,能在广东省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及港澳与海外华语传媒中从事普通话、英语和粤语方言的新闻主播、节目主持人和出镜记者;或能担当各类机关单位及公关、宣传部门发言人的新闻传播高级口语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中国播音学的知识,接受中英文听说表达的系统训练、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所应具备的口语传播能力。

2. 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既有音乐表演才能,又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能胜任文化艺术交流、文艺团体、艺术教育、大型企业等单位的交流、表演、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音乐表演人才及音乐教育人才。
本专业设声乐、钢琴两个专业方向。
声乐方向主要课程设置:声乐、钢琴基础、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表演基础、正音与台词、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外国语语音(意、德、法)、曲式与作品分析、形体训练、民族民间音乐、电脑音乐制作等。

钢琴方向主要课程设置:钢琴、基础乐理、视唱练耳、钢琴重奏与伴奏、钢琴即兴演奏、钢琴文献、钢琴教学法、和声、中外音乐史、合唱、表演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电脑音乐制作等。

3. 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了解信息时代艺术设计发展规律,掌握现代数字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强调艺术创意和数字媒介技术相结合,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的艺术设计创作和应用性人才。毕业生能胜任有关设计公司、文化传媒与教育机构的教学与创作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素描基础、色彩基础、影像基础、数码插图、图形与构成、影像拍摄与剪辑、分镜头设计、动画创作、影视片头广告、采风、设计史等。

以上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四年,对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计划招生12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方向) 专业类别 招生计划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类 30 术科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如所在省有组织联考,须联考合格)
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 音乐类 32
音乐表演(钢琴) 8
艺术设计 美术类 50 术科参加所在省联考

招生范围: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的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养;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2、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年龄不超过二十二周岁;

(2)身高要求

播音主持与艺术要求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及以上,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米及以上,音乐表演(钢琴)专业对身高不作要求。

(3)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

3、招生科类:艺术文或艺术理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办法

1. 请考生于2009年2月8日~27日登录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从网上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出示生源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同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复印件无效,背面写上姓名),并须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3.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4.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艺术等专业术科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236号)的规定,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初试:每专业125元/生;(2)复试:每专业125元/生;

5. 凡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2009年3月30日前以传真或特快专递形式(以传真记载时间或寄发地邮戳时间为准),将姓名、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生源省份、报考专业(方向)和高考考生号提供给我校招生办公室,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1. 现场确认、初试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3月1日

初试时间:2009年3月3日~4日

现场确认及初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2. 复试确认、复试时间和地点

各专业均通过术科初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按下述时间到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3月5日

复试时间:2009年3月6日~7日

现场确认及复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六、考试形式和内容

专业名称 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总分200分,包括: 1. 上镜效果和形象气质,分数100分; 2. 指定新闻稿件播读(用普通话),分数100分。 复试总分350分,包括: 1. 上镜效果和形象气质,分数100分; 2. 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用普通话),分数100分; 3. 指定新闻稿件播读(用普通话),分数100分; 4. 指定稿件播读(粤语或英语任选一种),分数50分。  
音乐表演 (声乐) 演唱中外歌曲1~2首(不包括通俗歌曲)。 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民歌或歌剧咏叹调2首(考生准备3首,现场抽唱2首)。 声乐初试、复试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视唱、模唱和节奏模仿)、乐理(笔试)考试。乐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音乐表演 (钢琴) 1. 练习曲1首(要求车尔尼740以上程度); 2.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时代、风格不限)。 1. 中、外乐曲或复调曲中自选一首; 2. 在初试曲目中自选一首。

七、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和各专业录取

1. 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2009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音乐表演专业的视唱练耳、乐理不计入总分)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三倍)确定校考合格名单。我校将给每位术科单考合格者发放合格证书,同时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取得术科单考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以取得文化考试成绩。

2.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术科单考成绩合格和高考文化成绩上线者,术科单考成绩排前15名者(含15名)在各省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其余考生按术科单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参考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各省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和艺术设计专业术科单考(或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的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

八、其他

1. 参加我校术科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取得高考文化课成绩后,请即将文化课成绩单、高考志愿表传真(或快递)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2. 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一招生考试的规定进行,我校不另行通知。

3. 学费:音乐表演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为10000元/生·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1700/年。如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4. 我校学术交流中心有双人房、商务套房等100多套,200多床位,可供有需要的考生和家长住宿,电话:39328328。

5. 考生往返考试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6. 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交通指引详见http://zsb.gdufs.edu.cn/。

7.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邮政编码:510420

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 传 真:020—36207054(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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