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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09-03-02 来源:天津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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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天津科技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第一章 学校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天津轻工业学院),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接受国内外高级访问学者和外国留学生的资格,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

学校现有河西、泰达、塘沽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0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7.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8093.82万元,在校生18000余人。河西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泰达校区坐落在全国最具活力、经济增长最快、就业机会最多的天津滨海新区,摩托罗拉公司、雀巢公司、三星集团、顶新集团等世界知名企业近在咫尺,使学生科研、实践、求职和就业更加便捷。2.93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拥有160余万册藏书和丰富的数据库资源,设施先进的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和运动场,以及高水平的校园网为学生提供了优越的学习和文体活动场所;学生借书、上网、就餐、购物等均可通过“校城通”卡完成;学生公寓配有电话、宽带网接口、写字台等,生活设施齐全。

学校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39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10个,高等学校在职培养研究生学科4个,本科专业46个。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行业技术中心10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有天津市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实验室9个。艺术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工业产品系统设计与工程2个学科可授予硕士学位,工业设计专业被列为天津市“十五”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拥有一大批富有教学经验和科研开发能力的专家、教授。现有专任教师105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46名。有双聘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优秀教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特聘教授、天津市授衔专家、天津市优秀教师等73名。

学校坚持“尚德尚学尚行,爱国爱校爱人”的办学思想和育人理念,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生命线,坚持以学生为本和质量立校。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辅修双学位专业。对于学习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以及学校条件,在入学一年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毕业时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校设有天津科技大学奖学金、朱颖奖学金等14项专项奖学金,此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防生奖学金,以及企业和个人赞助的十多项奖学金,每学年获奖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40%。学生连续多次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和数学竞赛中获得殊荣,涌现出一批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天津市“十佳”大学生、支援西部建设的先进典型和优秀的实践、创业团队。

学校坚持开放和国际化办学思路,目前已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40多个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学校先后接受了1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每年都选派优秀的本科生到国外学习。

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强大的科研开发实力、先进的实验设备、完善的学习生活设施、优雅的校园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高素质学子选择天津科大,生源质量逐年提高。随着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我校毕业生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天津市市属高校中始终处于前列。

第二章 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于1985年,原称工业艺术工程系,经过多年发展和建设,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规模较大,专业设置合理、教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并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高等艺术设计教育学院,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艺术设计人才。

学院以“艺工结合,以艺为主”为办学思路,以教学为中心,形成了“厚基础、宽专业”,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强调形象思维训练和创新意识训练的教学体系。在专业教学上,注重基础教学和理论教学,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调学生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及在设计实践中的展示。

学院现有在校生1600余人,教师90人,其中正教授8名,副教授19名。师资结构合理,教学质量良好。学院实行以老带新的导师制度,鼓励和支持教师外出攻读学位以及进修培训,旨在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和艺术创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学院聘请了德国斯图加特艺术学院的雷曼教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柳冠中教授、天津美学协会会长彭修银教授等多名国内外知名教授作为客座教授。通过多层次学术交流活动,构建创新平台,提高学院办学水平。

学院的学科设置日趋完善。现有设计艺术学、工业产品系统设计与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四个专业,下设产品设计、玩具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表演、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动画等十个本科专业方向。工业设计专业被列为天津市“十五”重点建设学科。学院成立了艺术设计研究中心,作为学院发展的窗口,下设各专业工作室,为加强学术研究,提高办学水平,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学院设置有工业设计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服装实验室、摄影实验室、暗室、喷绘实验室、雕塑实验室、微机实验室、动画编辑室等,拥有大量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办学条件在国内同等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第三章 2009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计划

2009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表演专业学生50名。各专业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计划 层次 学制 说明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表演) 20人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学费: 8000元/年.生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 30人 本科 四年

2.办学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13大街29号),邮政编码:300457

第四章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表演)专业

招考办法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国内常住户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所学专业。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要求女生身高在1.7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符合模特基本条件者。

(4)有无绘画基础不作为报考的必备条件。

2.考试安排

(1)专业初试时间及地点:

序 号 考试 地点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现场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1 山东省 青岛市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85786211 2月10、11日 2月12日
2 天津市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022-60273336 2月20日 2月21日

注:我校将在校园网上(http://www.tust.edu.cn)公布参加我校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表演)专业测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才有录取资格。

(2) 专业复试时间及地点:

序号 考试 地点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复试报名时间 复试时间
1 天津市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022-60273336 2月21日 2月22日

3.报名办法

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规定办理。

4.报名所需材料

(1)持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开具带有艺术类考生号的准考证(或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

5.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6.专业考试内容、要求及成绩查询方式

(1)专业课满分为500分,考试内容如下:

初试:①形体测试:测定身高、体重、三围尺寸(请自备泳装)。

②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磁带、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复试:①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请自备泳装)。

②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磁带、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③模特技巧(步态、转身、造型、乐感等,女生自带高跟鞋)。

④口试及命题小品片段(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及即兴表演能力)。

(2)要求:

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现场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②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③音乐磁带、道具、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3)成绩查询方式:

①2009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tust.edu.cn)查询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7.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对于所在省不组织省统考的,按照所在省有关2009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第五章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

专业招考办法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国内常住户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所学专业。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报考舞蹈类的,要求相貌端正,身体比例协调,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

(4)有无绘画基础不作为报考的必备条件。

2.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 地点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现场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复试时间
天津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022-60273336 2月13日 2月14日 2月15日

注:我校将在2月14日公布专业初试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在校园网(http://www.tust.edu.cn)公布,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才有录取资格。

3.报名办法

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规定办理。

4.报名所需材料

(1)持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开具带有艺术类考生号的准考证(或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

5.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6.专业考试内容、要求及成绩查询方式

(1)专业课满分为500分,考试内容如下:

专业 方向 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 键盘类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基本练习测试 1.演奏乐曲两首(其中包括一首练习曲,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 2.听写  3. 视奏 
声乐类 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基本练习测试 1.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 2.听写     3.视唱 
器乐类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基本练习测试 1.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 2.听写    3.视奏 
舞蹈类 1、舞蹈作品 2、身体软开度、表现力、形象 3、技能技巧 4、现场模仿 1、舞蹈作品 2、基本功 3、技能技巧 4、即兴表现

(2)要求

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现场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②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③音乐磁带、道具、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3)成绩查询方式

①2009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tust.edu.cn)查询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7.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复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7:3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算法: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1.5×70%

(3)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对于所在省不组织省统考的,按照所在省有关2009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4)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3名以内(含第3名),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在该省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第六章 有关需知

1.文化考试

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2.学生入学后的待遇与复查

艺术类各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在校生的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传真:(022)60273023

邮编:300222

网址:http://www.tust.edu.cn E-mail:zsjy@tust.edu.cn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8年12月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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