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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四川文理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2009-03-02 来源:四川文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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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四川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四川文理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院是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三、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

1、我院在山东、湖北、湖南、江西、甘肃、安徽、新疆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院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公告。

2、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合格证上有考生真实名次。不符合发证比例的科类专业,不发放合格证。

四、录取规则

1、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2、 美术类专业在文化专业双上线后,省外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川省内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美术类(含体育)专业在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身体健康状况及身高要求:师范类考生符合师范面试标准;非师范类考生符合高考体检标准。严格执行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音乐学(音乐舞蹈方向)专业限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五、根据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学院按学分制收取学杂费,严格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其它各项收费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并对学生公示。

六、学院设有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七、学院负责对录取情况予以查询和说明。

八、联系电话:0818-2760947 ,2790101 邮编:635000

网址:http://www.scstu.net Email:276094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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