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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昆明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5 来源:昆明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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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2、昆明学院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3、报考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方向)的考生,文化成绩和美术类专业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线。云南、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等省考生的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江苏省考生按文化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湖北省考生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录取总分的折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4、报考美术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美术类专业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科录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5、报考音乐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幼儿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文化成绩和音乐类专业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科录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6、若本章程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当地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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