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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建筑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5 来源:山东建筑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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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1、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满额的情况下,按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时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2、我校使用山东省艺术统考成绩,省招生主管部门分专业按取得《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确定我校投档名单后,我校在分专业投档名单中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出现专业测试同分考生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色盲、色弱者一律不予录取。

3、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本人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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