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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贺州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4 来源:贺州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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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遵照2009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相关录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录取。

1.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4:1;

2.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果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不限单科成绩,英语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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